郑学恺的童年是在郑家馆子度过,最爱的是阿爸做的炸猪排。
他阿爸是个大菜师傅。那时候的“大菜师傅”可不像现在,只要是厨师就是“大菜师傅”,那时的“大菜”专门指“西菜”,也就是“西餐”,因为装菜的盘子大。
郑家是改革开放后第一批承包餐厅的个人。郑家爸手艺好,焗蜗牛、奶油葡国鸡做得很出名,不过最出名的比脸还大的炸猪排,很多人是慕名来吃。郑家夫妻是好搭档,郑家爸做菜,郑家妈做生意,两个人合力把西菜馆子做出了名堂,后来还盘了楼下的一层做中菜,赚钱,养三个小孩,日子忙但有奔头。
郑学恺是他们四十岁才得到的儿子,出生时上头已经有两个姐姐,大他十几岁。不过他虽然是个儿子,全家人也没怎么宠,因为太忙,毕竟生意要紧。他爸妈对他只有两个要求:成绩好、不闯祸。
他算读书有天赋的孩子,玩得再疯,考前都抱得住佛脚,父母也就安心放养。于是他什么都玩,香烟牌子、放炮仗、打弹子……连小姑娘跳橡皮筋也一起跳。上课的时候去上课,下课就到家里馆子吃饭,一天西菜,一天中菜,肚子吃得圆出来,不知道什么叫不开心。有一次他吃饭的时候,店里客人知道他是老板儿子,就问他将来是不是要继承馆子。他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一句“君子远庖厨”,听得客人乱笑。当天郑家爸回去就抽了他一顿屁股,边打边骂:“小赤佬懂个屁,你有本事不吃啊!”
他是真的不知什么叫难过,直到遇到一个借读生,叫欧阳夏。
所谓借读生,就是户口不在本市,学校只能借读但没有学籍。听同学说她妈妈来看病,爸爸在外地,她跟妈妈一起过来,住在郑家馆子附近的弄堂里。
郑学恺个子高,学习好,老师就把他安排在最后一排。欧阳夏坐在他前面。
他当时就觉得借读生长得好看,扎个马尾,还绑了个蝴蝶结,虽然瘦,但不知怎么就是好看。只是在那个年纪,男小孩喜欢小姑娘的方法就是欺负她。
他不想听课了就拉她的蝴蝶结,一拉蝴蝶结就滑下来了,欧阳夏很气,转过头把蝴蝶结拿走。下课刚绑上,上课郑学恺又给拉下来。后来他说帮她绑,还故意打了个死结,气得欧阳夏用软糯的苏南口音骂他:“你这个黑皮怎么那么坏呢!”
老师很快把她和郑学恺调了个位置,但郑学恺还是会回头看她,想和她说话,想请她吃葡国鸡、罗宋汤,还有比脸还大的炸猪排,味道一级棒!
只是没机会开口说这句话,欧阳夏就不来了。他下课去欧阳家的弄堂,看到里面很多人,头上横竖像彩旗一样热闹的短裤胸罩,那些人却扎着白色腰带在哭。
欧阳夏在人群里,一会儿不见了。她再来上课的时候,红色蝴蝶结没了,袖子上别着黑纱。再过了一个礼拜,她转学走了。
后来,郑学恺听吃饭的人说他们家的事。
欧阳夏的妈妈是弄堂里一户人家的二女儿,当年跟一个海员谈朋友,爸妈反对,但她非他不可,只是家里这关还没过,肚子里已经有小孩。那个时代算是保守,他们只能结婚了。海员家在邻省,结婚后夫妻住在男方家里,男方一直跑海船,她在家里带小孩,小日子过得还可以,没想到后来查出恶性肿瘤。
她住的城市小,医疗条件一般,就回本市开刀,但术后不理想,人很快就走掉了。过世的时候,丈夫都不在身边。
说这段话的是一个客人,吃的是中菜,那时候郑学恺正在旁边吃一桌子菜,听了一会儿就吃不下了。客人很多话那时他还听不懂,但还是很难过,尤其是那个人说:“人走掉了,老公还在海上漂!你说作孽伐啦?”
从此,郑学恺就对白皮肤的女孩特别上心。
大学时,他喜欢上一个叫李倩的同校女孩,清瘦的,皮肤白白的,戴着平光镜不怎么说话,腔调也是极好的。他没事就去凑人家下课,但人家似乎不吃他这一套。
郑学恺大学时的模样很好看了,个子高身材匀称,是牛奶牛排从小吃到大的男孩,头发浓密,眉目有神,一口没矫正就漂亮的白牙,唯一的缺点就是黑,从小被人叫黑皮,走的就不是本地审美的路线。
那时他对李倩很上头,从二年级一门心思追到四年级。毕业时才把人约出来吃了一顿饭。饭上李倩告诉他:她要出国读书了。
那一年郑家也面临着抉择:馆子要不要继续开。
馆子其实生意不错,但郑家爸妈已经做不动了。他们生郑学恺已经四十,现在已经到了退休年纪。碰上有人想要盘下馆子,价格还不错,郑家爸明显是心动的,但又有点不舍得,想留点产业给儿子,希望心血延续下去。
那一年郑学恺也毕业了,郑家人是不许吃闲饭的。
郑家爸跟他讲馆子的事。他不想接又不想去外头工作,就说要出国读书,至少读书对他一点不费劲。
老头子终于承认这个儿子靠不住,此时两个女儿已各有家庭,不可能把店做下去,于是收起了所有的烹饪笔记,谈了一个好价钱把店盘了出去。后来,郑学恺的学费生活费也是盘店的钱里出的。
郑家人虽然喜欢做生意,但对读书人还是高看的,尤其是那个年代送孩子出去读硕士博士,脸上是很有光的。只是他们不知道,自己的儿子出去是为了追小姑娘。
那一年底,郑家饭店招牌换了。郑学恺站在店外看着牌子被摘下来,知道他的童年结束了。接着是考托福、选学校、选专业。李倩没说学校,但走的时候留了个地址,是当时郑学恺死皮赖脸要来的。
后来他拿到OFFER学校距离李倩所在城市开车一个小时,一家公立大学,硕博连读五年。
这么长久离开家是头一次。走的时候爸妈来送机,说钱不够了就跟家里说。两个姐姐全家也来送机,外甥女蕾蕾在机场哭得眼泪鼻涕一把抓。郑学恺对这个外甥女尤其宝贝,很舍不得,但只能笑说已经是十几岁大姑娘,怎么还跟小时候一样,和她保证放假就回来。
上飞机后,转机两次后到了目的城市,房子已经提前安排好了。他对那里一切都是好奇的,但安顿好后最要紧的是和李倩联系。他翻出了她的地址,上面有她美国的电话。他小心翼翼地拨过去,在电话接通的一瞬间,心都要从嗓子里跳出来了。
他说他也来留学了,学校距离她不远,问她是不是还住在原来的地方。李倩说是,他就说周末去找她。
那个周末他买了一束花,借了辆车开了一个小时到她家附近,花了点时间找到了门牌。按响门铃,开门的是个中国阿姨,自我介绍是房东,说李倩昨天晚上连夜搬走了。他打李倩电话,她再也不接了……
那一天,他把花送给房东阿姨,又开回去了。
之后的日子都算顺利。当地中国人多,他交到了很多朋友,他们一起去KTV唱歌、打球、去山顶看夜景,周末结伴开车去纽约。口袋里有钱,日子过得很潇洒。
他长得一幅玩咖的模样,出手大方,这段时间交过好几个女朋友,但他嘴上不说,对于前卫作风是看不惯的。他和外表很温柔的女孩交往过,浓情蜜意之时发现人家打了舌钉,兴趣跟着大减。也交往过漂亮但太会花钱的女孩儿,很快失去了兴趣。他对于性格外放的女孩怵,对追求自己的也不喜欢,算是很别扭的那一类。
他没一个女朋友时间长的,就这样一年一年读书写论文,五年很快过去,又到了考虑将来的时候。他想家,但外面或许有更多机会,他在犹豫,然而一天早上接到了家里电话——郑家爸在家里摔了一跤。他预感不好,立刻和学校告了假,买了机票回去。
赶到机场时,遇到航空公司大罢工,航班大面积取消了。
他一个人在机场看着液晶屏上一排排红字,心急火燎。那天夜里收到消息——爸爸走掉了,他坐在行李上,哭到不能控制。
等到了家里,两个姐姐已安排好了后事。大姐忙里忙外,二姐一直在陪妈妈,但哭得比郑家妈还厉害。
出殡那天,郑学恺捧着遗像在最前面送爸爸。
郑家爸安静地在棺木里躺着,面容和上次他回家没什么差别,就是身体缩小了一号。他生前的同行来送行,十多个人,说他走得太早,又回忆说他很多不得的事,开发的菜许多本地馆子在模仿,还说国外的报纸给过郑家的馆子一整个版面报道。
这是场仪式办得非常体面,人很多,大家都在说郑家爸是一个传奇。
后来二姐还专门找了个大和尚来做法事。看到和尚念经,郑学恺想起老头子是个无神论者,一门心思赚钞票,自己特别省,只对买房子和送孩子读书特别大方。这场法事不便宜,不知道老头子会不会气得跳起来。郑学恺有点想笑,又想到自己对老爸说“君子远庖厨”,眼泪流了出来。
过了三七,他坐上飞机回美国,拿到学位后直接回家。同学问他为什么,他说自己合适在国内发展,实际上是想明白了那句话:父母在,不远游。
回国以后,他去了几家公司面试,没找到完全合适的。家里两个姐姐很着急,不只急工作,还急对象。现在相亲都很现实,没工作不好找对象。
大姐知道他不喜欢复杂的环境,就说:“如果不想去公司上班,那就去学校里当老师,还有寒暑假。”
郑学恺的海外经历加了分,看了很多学校,双一流、双非、专科院校,别人挑他或者他挑别人都有,最后去了外甥女蕾蕾所在的那所。不是顶尖的,大姐还是很高兴,对他说:“那你帮我看着点蕾蕾啊。”
工作定了,家里人就帮忙张罗对象。
第一个对象是大姐夫介绍的。
大姐夫是公务员系统里的,各方面很稳妥的那一类人,大姐对娘家的帮衬从来不说一句,出力很卖力很真心,拿郑家人当家里人。当时他和大姐是介绍认识的,不久就结了婚,靠的不是一见钟情,更像是婚后培养出的感情。
他介绍的对象也是合适结婚的好姑娘,在系统里当会计,生得清秀,就是有点内向。郑学恺和女孩子吃了两次饭,说不上什么话,也就不了了之了。
第二个是二姐介绍的,一起跳广场舞的小姐妹的女儿。
听说郑学恺是美国回来的博士,又高又帅,阿姨们稀奇得不得了,还专门组了个局。相亲的时候,旁边几桌坐了十七、八个人。
这场相亲也是不成功的。他觉得女方过分活泼,不是蕾蕾那种男孩子泥石流式的活泼,而是嘉嘉那种四十岁一定会跳广场舞甩红绸带,一言不合就和旁边的阿姨别苗头、斗舞的那种活泼。
郑学恺的异性缘其实还可以,但吸引到的都不是他喜欢的那类。直到一天路过体育馆,几个女学生正在打排球,球飞到了他这里。
一个女学生朝他走过来。
那一刻,他的青春回来了。他的菜:白皮肤、清冷挂、高个子。
他立刻就找外甥女蕾蕾打听。这个女孩叫姜程,小外甥女一届,也在学生会。他让外甥女去套近乎,之后找机会再和走近,这个计划被外甥女笑骂是“禽兽老师”。事实证明,这一款就不喜欢他这类。
回国之后,郑学恺加入了各种同学群,但一直不说话,活动也不参加,只潜水围观。
有一天,“三中9X届”的同学正在组局,有个叫“犹清和”的人进来了。她自我介绍:“大家好!我是欧阳夏,虽然只和大家当过一年同学,还是很高兴加入这个群。”
一群人纷纷发出“欢迎”,郑学恺跟了一个“欢迎”,心砰砰跳起来。
他头一次报名同学会,专门理了发,买了没舍得买的好表,还把面试时的立领衬衫和西裤拿出来。
当他出现在闹哄哄的,多数彼此已经认不得,只能靠桌上的名字和集体合影认人的会场时,还是一眼看出了欧阳夏。
她依然是小时候的样子,白皮肤,眉眼清冷,穿着一件宝蓝色的衬衫,自带静气,腔调说不出的好。
郑学恺拿着酒杯走到她旁边。欧阳夏抬起头,认不出他。
他的心乱跳,却还是装着平常样子,“我呀,就那个很坏的黑皮。”
散会之后,他们留了手机号说有空联系,话说得太随意,显得只像是一句礼貌。
第二天欧阳夏没打来,第三天也没联系,第四天郑学恺忍不住拨了过去,他们约定周末碰头。
头一次吃饭是在青年餐厅,两个人都有点拘谨,聊了不少但很浅,都在彼此试探,也有意外收获:两个人是同行。欧阳夏和他一样读到博士,毕业后留校后当老师。郑学恺差点去了那所学校。
分手之前,郑学恺提出下一次约看电影。欧阳夏答应了,还是淡淡的、风度极好的样子。
那一刻,郑学恺的劲头回来了。两个人看完电影立刻约了下一场,一场又一场,不光周末场,还有午夜场。两个人对彼此还用尊称,郑学恺一开始叫她夏博,她让他叫小夏老师,又叫他叫郑老师。
一次午夜场散场,两个人在街上散步,郑学恺鼓起勇气拉小夏的手。她没挣。他把她拉到身前想亲她,小夏笑,二人就在梧桐树下亲吻起来,直到一片叶子落在他们头上。小夏捡起巨大的叶子,两个人手拉手继续往前走。
之后的周末,他们去她以前住的弄堂。
走进去,一切还是老样子,头上像彩旗一样挂满了内裤胸罩。
小夏没有走进任何一户,只是四处看了看。那里已没她家的人了,亲戚在老一辈过世后就分家,说她妈妈没过赡养老人,房子里没她一份。后来他们就把房子卖掉,把钱一分,彼此之间也不联系了。
郑学恺忍不住问她转学后怎样。她说得简短,似乎也真的很简单。爸爸新结了婚,还是当船员。阿姨和爸爸没有小孩,待她像亲生女儿,但她始终叫她“阿姨”,说的时候偶尔露出苏南口音。
“要不要看看我小时候?”郑学恺问。
小夏点点头,他拉她走进以前的郑家馆子,现在是一家米其林推荐的餐厅,两层楼合成了一个西餐厅,拉门的是菲律宾人。
他选了二楼的靠窗但很靠边的位置,他小时候一直在这个位置上吃饭,一天楼上一天楼下,边吃边看外面。
侍应生拿菜单过来,他选了维也纳炸猪排,又要了澳洲半干白。小夏跟着他点。
猪排端上来,很酥脆,很有风味,但没有脸那么大。他出了餐厅说:“跟我阿爸比还是差了一点。”
小夏也想起以前的事:“那时候听外公说这家馆子很高级,东西很好吃,我好几次走过门口。”
郑学恺伸出手臂搂住她,亲了亲她额头。
第二天,他回老妈家里要老爸的笔记,翻箱倒柜找出来,拍了炸猪排的那一页,之后一个礼拜都在家里练,用拳头把肉压到比脸大,裹粉,炸到酥、脆、嫩……直到做出小时候的味道,才把小夏叫到家里来。
那天晚上他烫了衬衫,选了一支酒,在家吃烛光晚餐。
小夏进门看到这个排场转身就走,她穿套头大卫衣和牛仔裤就来,说要回去换。郑学恺不许她走,回房把衬衫西裤换掉,也套了一件卫衣牛仔裤出来。
那天的炸猪排非常成功,小夏吃了一整块,说比店里好,又喝了两杯红酒,有点不胜酒力,白皮肤清冷的样子没有了,颊上微微发红,笑点变得很低,两个人一起说了许多好笑的话。
吃完饭收拾完餐具,小夏说要走。
郑学恺说送她,送到门口反悔,拉着她的手不肯放。她没挣,由他拉到身前。两个人在门垫上拥抱亲吻,后来就进了卧室。郑学恺脱她的套头卫衣,头太紧,半天才脱出来,里面竟然还有长袖体恤。他忍不住吐槽:“卷心菜啊。”
“不都是这么穿的?”小夏说。
郑学恺一把脱掉自己卫衣,里面光溜溜的。
小夏别过脸笑,过了一会儿摸他的手臂,“好壮。”
“那是!女同学看到我打球脱衣服都要尖叫的!”郑学恺还做了个健美的动作。
小夏笑得更厉害。郑学恺用手捂她的嘴,感觉她在手掌里呵热气,又亲了上去,放空的手拎起她体恤的后摆……那个夜晚他们都像期待了很久,拥抱着倒在枕头上。
小夏勾着他的脖子,“你家里经常来女生吧。”
“你第一个。”郑学恺理直气壮。中国她第一个,国外不算。
小夏明显不信,在枕头上动了动头,伸手到枕头下面……摸出一只男式袜子,还是穿过,有味道的那种。
郑学恺一把抢过袜子丢在地上,脸滚烫,“我家里要来小姑娘,还能这样?”
“邋遢小姑娘很多,只要你不嫌……”小夏使坏。
郑学恺气得捂她的嘴,又发现手刚摸过袜子,改成亲她。
那个夜晚,他用自己的热烈去满足对方,感觉幸福来得过分容易,容易到害怕没有下一次。热情消退之时,他们还是拥抱在一起,直到窗帘外的天色一层一层变亮。
他又去了老妈家,把老头子的笔记都搬回来了,不约会就在家里一样一样做。君子远庖厨?不存在的。年少不懂饭菜香。只是其他就没炸猪排做得好,只原到六七分,好在小夏一点都不挑,说每一样都很好吃,又不敷衍,给他改进意见。
等到大菜都做完了,郑学恺准备把小夏带回家。
回家之前,他先和家里简单介绍,说小夏以前住在郑家馆子前的弄堂里。郑家妈七十多,拄着拐杖,脑子有点糊涂,只听和儿子同龄三十好几,还大了他两个月,就说不同意,因为是高龄产妇。
“妈!你养我的时候也四十多了哦。”郑学恺直接顶了嘴。气得老太太用拐杖连抽了他好几下。
但父母终究拗不过孩子,郑学恺一副认定的样子,郑家妈也没办法。小夏到郑家的时候,老太太不冷不热的样子,终归没说出太难听的话。两个姐姐都很高兴,觉得和弟弟般配,外甥女蕾蕾就特别高兴,说这个舅妈特别酷。
接着郑学恺跟小夏回家。
小夏爸爸很帅,老牌电影明星式的风度翩翩,郑学恺心想难怪她妈妈非要和他结婚。阿姨普通但眉目非常和善。整个家庭充满了平稳安心的氛围。
小夏家里对郑学恺很满意,工作、样貌到经济条件都是上等人选,性格也是可以给女儿安稳家庭的女婿。
等到家长都看过后,两人决定尽快登记结婚,办酒席,因为年纪不小了。
那场仪式办了三十桌,来了很多亲朋好友。
女傧多数是小夏的同事同学,郑家是外甥女王雅蕾没结婚去帮忙,穿粉色抹胸裙,一看就是男方的亲戚。
婚礼上,郑学恺看到小夏挽着爸爸向他走来,还是小时候的样子,只是不再是心事满满的样子,头纱下若隐若现的笑容让他头脑发热,又心满意足。
宣言阶段,他没喝酒就放飞了,拿着话筒对着新娘说:“我第一次见到你,就想带你去我家,吃我家做的炸猪排!结果猪排没吃到,你就走了!你让我尝到了人生第一次失恋的味道,回家连肉都吃不出味道……”
亲友哄堂大笑,新娘子也笑,鼻头红红的。
“但没想到二十年后我还有机会。我这时才明白,所有的失败恋爱都是在为遇到你做准备。”
主持人忍不住插话:如果女朋友多,这个说法就特别好。
下面又哄堂大笑,郑学恺用手捂住脸。
这时服务生推餐车进来,帮他解了围。餐车上装了三十盘炸猪排,给每个桌都上了一份,用刀切成一条条,配一碟泰康牌辣酱油和一碟色拉酱,放在桌子中间比脸还大。
“为了感谢在座的诸位,我和我太太准备了一份礼物。”
郑学恺牵着新娘走下舞台,“谢谢后厨大师傅,做出了我们郑家当年的味道。大家现在好的吃多了,或许觉得一般,但对于当时才初二的小朋友来说,是他最好的童年,家的味道,是能请小姑娘吃的人间美味,也是他年轻、膨胀又容易碎的心……在此,感谢我的岳父岳母,谢谢你们给了我那么好的太太。也谢谢我的妈妈,姐姐和外甥女和不在场的爸爸,谢谢你们爱我、包容我。还有所有的来宾,感谢你们见证我对我太太的一生承诺,见证我们走向新的人生。谢谢大家!”
众人一起举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