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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度AF1【第二期】

作者:AF1赛事组

BONES
2022-08-16

作者:紫酱(传动齿轮队)



1 亡国

 

“……十一郎,我不行啦。”公输瀛说了一句话就咳嗽起来,越咳越厉害,喉头一甜,吐了口血,全数喷在萧远鹤衣襟上。

“不会的!前面下山就有镇子,我去找郎中!”

公输瀛并不再说话,只是含着一点儿笑意闭上了眼睛。萧远鹤立刻伸手去探他鼻息,很微弱,但毕竟还在呼吸,他松了口气,感觉眼眶又酸又热。

赶了半个月的车,翻了不知道多少座山,逃出一千多里,难道还是留不住阿瀛吗?

对面山头上白光一闪,是追兵的兵刃在阳光下的反光。下山之后一马平川,无遮无拦的,就凭这老马破车,跑断腿也跑不掉。萧远鹤犹豫片刻,横下心来,把公输瀛背在身后,再用外袍缚紧,最后拔出靴筒里的解手尖刀,在那匹几乎已经脱力的老马屁股上狠狠一戳——

老马唏律律痛嘶一声,没命地尥蹶子往前跑,萧远鹤捻了捻手指头,苦笑着叹息一声。

——好歹让我把刀拔出来啊。万一落到追兵手里,自尽也总得有个带尖儿的不是。

他回手拍了拍公输瀛的腿:“阿瀛,我们先找地方躲躲,你撑着点!”

公输瀛小猫崽子似的哼出一声,也不知道是听见了还是没听见。萧远鹤大步向树林深处走去。

 

半个月前,都城陡生变故。大将军趁万寿节宫里设宴的机会突然发难,八百甲士便杀尽了承平日久只能当摆设的御林军,又将凤子龙孙一刀一个屠戮殆尽,凡是姓萧的都没放过。皇上被逼无奈,只得写了禅让的诏书,写完了,大将军亲自用弓弦绞死了天子,自己做了至尊,昭告天下。

以上这些事,萧远鹤一件也没亲眼看见,都是往南逃命这一路上听人议论的。

那天他在工部局凑热闹,参加人家的年度预算会来着,压根就没进宫,否则也没可能活下来。宫里大乱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都城,他原本还想着回府一趟看看情况,再拿点细软,谁知刚走出工部局就被大将军埋伏在门口的亲兵擒住,是公输瀛一路坠在亲兵身后,在他被押送进宫之前救了他,又抢了车马强冲出南门,堪堪逃出性命,阿瀛身上的伤也是和亲兵对阵时受的。萧远鹤认识他将近二十年了,还是头一次知道阿瀛那么能打,那么……不怕死。

他托着公输瀛的大腿往上耸了一下,好背得更牢靠点。公输瀛两条手臂从他脖颈两侧无力地垂下来,全无知觉似的,指尖是骇人的青白,像已经流干了最后一滴血。萧远鹤再次心慌起来,小声叫他:“阿瀛……阿瀛?”

山脚下的鸟再次惊飞,追兵越来越近了。萧远鹤不敢再叫,豁出吃奶的劲儿背着公输瀛往林子里钻,专挑草厚又没有路的地方走,两旁的枝杈一下一下地划在他脸上。富贵窝里长大的小郡王从来没吃过这样的苦,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前挣命,公输瀛这会儿倒是稍微清醒了点,强忍着咳嗽低声道:“别走了。眼看要天黑了,得找个地方歇歇。”

话本子上总说山里有神仙洞府,再不济也有个山神庙,有个猎户家,可惜萧远鹤什么都没找到,只好寻了棵大树,又薅了些草来垫着,让公输瀛将就着靠得舒服一点——他最重的一道刀伤在后背,皮肉翻卷间几乎能看到骨头,一路上缺医少药,已经有些化脓了。

“十一郎,以后,你找个偏僻的镇子住下,给人当私塾先生也行,当个算账先生也行,”公输瀛昏昏沉沉地说,“就是,别姓萧啦。”

“……那你呢?”萧远鹤在他身边坐下,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要那么沉重,“再偏僻的镇子也需要木匠铁匠吧,就是有点屈才。”

公输瀛又不说话了,额头烧得烫手。萧远鹤找不到山溪,只能拿草根去了皮,给他放在嘴里吮一点汁液,很苦,但总比没有好。

 

可能是好运气终于眷顾了他们一回,也可能是萧远鹤瞎猫碰上了死耗子,那草根估计有药性,到第二天中午,公输瀛虽然还在烧,但神智清楚了很多。萧远鹤想背他下山找郎中,被公输瀛拦住,说追兵追出一两天路程还不见人就该回头再搜了,不如由南转而向西,人烟更稀,也好隐藏行迹。

萧远鹤也觉得他说得有道理,便背了人一路往西走。经过第一个村子的时候他们压根没敢进去,又走了几天,才在另外一个村外的山沟里偷了一条牛,让公输瀛趴在牛背上,漫无目的地晃悠着,也不知道走了多少时日,竟一直走到昆仑山下去了。公输瀛的伤还没全好,不过一时半会应该也不会死,萧远鹤用身上仅剩的一块玉佩和当地土人换了几只羊,两人便在昆仑脚下隐姓埋名做起土人来。

只是公输瀛喜欢研究机工消息的爱好始终改不掉,土人养狗放羊,他就用捡回来的骨头七拼八凑做了个放羊的机关狗,做工当然很糙,和在工部局的时候没法比,不过狗头是野狼头骨装上去的,羊一靠边就吓得不行,效果相当不错,唯一的缺点是损耗得太快,隔三差五就得换零件。

 

天高皇帝远,京城里的消息要好几年才能传到昆仑山下。萧远鹤没刻意打听过,偶尔换盐换茶的时候听到一点,大将军做了皇上没几年,又被手下新的大将军乱箭射死了,萧家从前朝变成前前朝,赶尽杀绝的追兵估计也不会再有了,不过他也没想着要回京城,——回去了又能怎么样呢?

他背着盐袋子往自家的帐篷走,远远听见有人在吹曲子,都城里的小曲儿用骨笛吹出来就多了些野味儿,可惜中气不太足,每句中间都要断个一两次。萧远鹤想,下次应该找根更细的狼腿骨给阿瀛做笛子。

 

 

 

2 黑市

 

理论上的下班时间已经过去了半小时,一个看着三十出头的高大男人从靠窗的小办公室里出来,一边朝门口走一边和煦微笑,问大家怎么还不下班。埋头在电脑后面的职员们专心致志地假装自己正在努力工作,连领导的马屁都顾不上拍,其实个个伸长了耳朵,等着那一声美妙无比的“嘀”。

男人走到门口便站定脚步,微微侧头。门边墙上的一个方形小盒子里闪出微弱的红光,自男人耳后一掠而过,接着甜美的合成电子女声响了起来。

“嘀——特机处代理处长,高级专员沈剑秋同志,感谢您为祖国辛勤工作,度过了有意义的一天。祝您下班愉快。”

沈剑秋点点头,低声说了句谢谢,就像刚才和他说话的是个真人一样。

 

下班高峰期的地铁人潮汹涌,沈剑秋只是这人潮中的一滴水珠。不过他今天坐过了两站,不得不爬上一层楼梯,然后重新下楼,换到站台的另一边去。上楼的楼梯两边是公益宣传广告,广告里温柔美丽的年轻母亲推着婴儿车,车里躺着个肥白可爱的幼儿,怀里还有个婴儿正在吃奶,丰腴乳房散发着圣光,远处有个背着书包的孩子正笑着跑过来,LED灯箱唰地切换出红底白字的标语:『未来需要孩子,孩子需要未来』,提醒社畜们下班回家赶紧造小人。沈剑秋混杂在人群里往前走,然后略略低头,拐进出站口旁边散发着消毒水和阿摩尼亚气味的走廊,天花板上两个摄像头闪着微弱的红光,一个直勾勾地对着女厕,一个对着走廊入口。

男厕里没有人。沈剑秋闪进隔间,关上门,从衬衫内袋里摸出把手术刀片,又在钱包夹层里取了黄豆大的一块芯片,想都不想地反手在自己耳后划了一刀。他用刀尖在沁出血珠的伤口里熟悉地一剜一挑,指尖拈出个带血的东西。

走廊里的两个摄像头同时嗡地响了一声,红光频闪,然后不太灵活地旋转起来,一个向左,一个向后,目标都是男厕的门口。

沈剑秋把钱包里那块芯片按进血肉,面不改色地反手揩掉快要流到衣领上的血,接着撕开一条创可贴仔细糊在伤口上。

两个摄像头转到一半忽然失去了目标,很迷惑地又嗡嗡几声,最后停下不动了,红光也慢了下来。

带血的芯片放进钱包夹层,刀片和创可贴包装丢到马桶里冲掉,沈剑秋开门出来洗手,前后还不到一泡尿的功夫。血迹很快被冲掉,他对着镜子端详一下自己,很满意地笑了笑。这一站的监控终端还没有全部换成新版本,至少洗手间附近的两个都是旧的,此刻在大数据的洪流里他仍然是一滴水珠,但却已经不是沈剑秋了。

 

黑市总是开在废弃的地下停车场里,最下一层,最里面一区。买车不需要职级证明,但私车加油需要介绍信,且价格昂贵,地下停车场渐渐空置,这一代人不知道什么叫堵车,大家都坐地铁上班。沈剑秋之前来过一次黑市,熟客总是更受欢迎,连入口处的扫描仪待他都格外热情些,微弱的红光一闪,搔首弄姿的女声嗲得过分:“哇~~~什么好风把您吹来了?欢迎光临王先生,好久不见,老板和我都很想您哦~~~”

沈剑秋笑着一点头,黑市老板已经从乱七八糟的货架子里迎了出来,脸上也乱七八糟地沾满了油污,小眼睛黑豆似的滴溜溜乱转,开口就是套近乎:“这不王哥嘛!王哥您可来了,哎哟您不知道,上次您给我那点货它不够卖的啊!我琢磨着……”

“所以你想复制几份,多卖几次。”沈剑秋口气笃定,“但是失败了。”

老板搓着手赔笑:“王哥你看,这也不能全怪我,您当初也没说不能复制啊是不是?”

沈剑秋又一笑,冷白的灯光下竟有几分阴森:“要这么说,咱们的买卖可就没法做了。再见。”

他转身要走,老板赶紧伸手拦着,嘴里一迭声地求情讨饶,又说:“我知道您肯定是个有来头的人,看不上我这仨瓜俩枣的,是,有比我做得大的,可我这儿货好,也安全啊!王哥,王哥!您再给我次机会,我也是一时糊涂!”沈剑秋脚步一顿,老板知道有戏,龇着里出外进的烂牙笑道,“您就说上次我给您淘换的机子怎么样!全手工,全手动,绝不联网,那音质,绝了!我还给您找来了唱片!”

沈剑秋想了想,从兜里掏出一小条银色的物事抛过去:“验验货,下不为例。我可是要冒风险的。”

“是是,我哪能犯同样的错误呢!”老板接住U盘,兴高采烈地亲了一口,回身钻进门口的毛毡帐篷,帐篷里很快传出些男男女女的哼唧呻吟,还夹着些感叹词动词之类的。不一会老板便钻了出来,一边咽口水一边贼心不死地问:“真的不能复制?”

沈剑秋冷冷地盯着他:“唱片呢?”

老板一缩脖,拖着脚奔进货架深处,窸窸窣窣了一阵之后,捧着半寸厚的牛皮纸袋交到沈剑秋手上。沈剑秋拆开封口,抽出一张不太圆的唱片——蓝黑色,半透明,细密的圈纹若隐若现,刻在一只手的骨骼上,那只右手的食指和中指不正常地歪着,每根指骨都断成三节。

“这可是真正的好东西!上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!”老板竖起大拇指,“绝对的尖儿货,配您那个机子正合适!王哥您放心,以后只要还有唱片我都给您留着!就冲着这份孝心,有好货……您也给我留着呗?”

沈剑秋挥挥手,头也不回地走了。

 

那天晚上,沈剑秋听了整晚的爵士和摇滚,偶尔会跟着音乐的节奏轻轻晃动身体。

他最喜欢的那首歌,有个男人翻来覆去地唱,love me tender,love me true。

 

3  沙丘

 

一眼望不到头的沙丘上有一堆小小的篝火。小到最多只能三个人烤火,再多一个人都暖和不过来了,而且篝火上烤的那只沙鼠也不够分给四个人。

那是只非常瘦小的沙鼠,没有其他调味料,只有一撮黄得很可疑的粉末,多少有些咸味。但只要是肉烤起来就很香,火边唯一的女人直咽口水,眼睛不停地在另外两个人脸上来回审视,几乎带点怀疑。她很高,甚至说得上壮实,头发剪得也很短,脸上有几点黄绿色的污渍,也可能是辐射癣,这两者很难一眼分辨出来。

“嘿,别这么看我,我会公平分配的!”

负责烤沙鼠的男人裸着上半身,前胸后背完全被纹身覆盖,图案非常抽象,勉强能认出有玫瑰花——辐射变异成食人花的那个品种,花丛下堆着尸体;有月亮——这个比较好认,在战争中它被炸掉了三分之一,像个被豁牙佬咬了一口的饼;还有一些涂鸦文字——这是近二十年来的新时髦,很多人按照战前遗留下来的文字给自己纹身,不管它们是什么意思。比如这个男人,喉结下方的方块字是『头孢克圬』,围绕肚脐的则是一行扭曲的字母,『шоколад』。这两者的意思都没人真的知道,不要紧,时髦就行。

“对,公平点!”第三个人笑嘻嘻地说。他应该是战后实验室里出生的人,身材瘦削,皮肤苍白,最显著的优点是非常灵活,这只沙鼠就是他在最后时刻抓住并杀死的。“头归你,”他指了指女人,“尾巴归你,”他指了指男人,“剩下的嘛……全归我。”

女人一声不吭地抽出了刀,烤沙鼠的男人破口大骂,同时牢牢抓着一条沙鼠腿不放。第三个人还是笑嘻嘻地举起了双手,与肩同宽,掌心向前摇了摇——这是通用的表达善意和友好的手势。

“好啦好啦别这样,人类要互相帮助么。”他向沙鼠伸出手去,“反正也快烤好了,我来分,分的不公平你俩可以一起对付我。”

沙鼠的头和尾巴被轻轻扯掉,然后五条腿连着身体被撕成大大小小的五块。瘦削男人吮了吮指头上的油脂,把一条后腿和头递给女人,另一条后腿和尾巴递给半裸的男人,剩下三条稍小的前腿,他心安理得地抓在手里:“我抓住的,我杀死的,应该可以多吃一两口吧?”

女人不再说话,捧着热腾腾香喷喷的沙鼠头啃起来,吸出脑子的声音短促响亮,油腻脂肪滑进食道的滋味好极了。不是每个人都能吃到新鲜沙鼠的,她觉得今天自己已经很幸运了。半裸男人的吃相更糟糕,连皮带骨地嚼得嘎巴嘎巴响,然后抻长脖子咕咚一声咽下去。和他们相比,第三个人吃得还是挺文雅的,先是用齿尖扯下烤得金黄酥脆的皮,然后是深紫色的沙鼠肉,最后是“吱”一声,吸干骨髓。

半裸男人早就吃完了自己那一份,此时紧盯着他手里其余的那两条前腿,眼神凶狠之极。女人不经意地向后退了一点点,表明自己两不相帮。第三个人依旧慢条斯理地吃着——不,简直是品尝着那点儿只够塞牙缝的沙鼠肉,边吃边指着远处地平线上一点微不足道的起伏,说:“听说那里原先是座很大的城市。”

半裸男人慢慢将手伸到背后去摸狼牙棒,嘴里附和搭腔:“是吗?”

“嗯嗯。”第三个人浑若未觉,点头道,“我想去那里看看,如果能找到……”

呼地一声,狼牙棒从后方径直挥向他的后脑。半裸男人咧开嘴得意地大笑,另一只手已经伸出来要去拿他手里的沙鼠肉了,没想到第三个男人轻巧地偏头侧身,狼牙棒头上的钉子擦着男人的胸口噗地打进了沙堆,爆开一蓬黄色的沙雾。沙雾里半裸男人的笑变成怒吼,随后又变成惨嚎,女人害怕地又朝后退了一截,几乎已经完全离开篝火能照亮的范围了。

“我不太喜欢人肉的口感……”沙雾渐渐散开,第三个男人抽回右手,还挺遗憾地叹了口气,顺势撇开沾了血的沙鼠骨头,“但是,有句古语说得好,节约光荣,浪费可耻。”

半裸男人轰然倒地,左侧胸口整齐排列着两个小孔,正在汩汩向外冒血——是刚才沙鼠骨头戳进去形成的。女人尖叫一声,揣着吃到一半的那条后腿连滚带爬地跑了,腰后还别着自己的刀。第三个人并不去追赶,自顾自地把三条前腿一一吃完,然后从腰带里翻出薄薄一柄手术刀,啪地一脚踩住半裸男人犹有余温的胸口,自言自语道:“……有点多,恐怕得烤干才行。”

分解一个人在他手里几乎成了某种艺术,剥皮去骨剔肉取内脏一气呵成,小小一堆篝火四周很快架起一圈或大或小的肉块。到天大亮时,篝火已经奄奄一息,男人也早已经离去,毕竟沙漠的白昼比他本人更加危险。

在沙漠里讨生活的人大多活不长,不过那天晚上逃走的女人是个例外——她活到了史无前例的40岁。在她口中,那天夜晚的故事简直像个神话,无人知晓来历的神,或是神子,被惩罚的罪人,还有她自己,神迹的目睹者和传播者,换句话说,她是神选中的祭司,神一定会回来拯救她和她的信徒。凭着这个故事,她在最后十年里没有再挨过饿,但神,或者神子,也一直没有回来过。

 

又过了几代人,也可能是十几代人,沙漠比任何时候都更不适合人类生存,哪怕是已经被辐射改变了基因的人类也不行。终于有人重新想起更加古老的传说中那些被叫做“城市”的地方。据说那里有能在地下高速奔跑的巨大沙鼠,拉着能负载很多很多人的车,而且从来不缺乏食物和水,如同天堂一般。于是,仅有的幸存者们开始结队向地平线上的城市进发,天堂似乎永远那么遥远,那么不可触及,没有人注意到,在某一场大风过后,沙丘变换了形状,从黄沙中露出一具修长的人类骨骸,更准确地说,是骨骸的一部分:肋骨像个压变形的笼子,沙鼠们把它当成了家,灵活地钻进钻出——这就是被传颂了许多年的那个故事最后的一点痕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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